新光集團商標 台灣新光集團

 

     於1945年由吳火獅、洪萬傳、林登山等人共同創立新光商行,在1952年擴大為臺灣新光實業公司,後來衍展成為今日之臺灣新光集團。

 

     台灣新光集團,為臺灣五大集團之一,是臺灣經濟成長背後的一個重要推手,在臺灣具有六十多年經營基礎,有著各項行業的操作實力及經驗,對於零售業更有獨特的經營操作方式,深深的引領臺灣消費者的消費習性及觀念。

 

     新光集團業務經營範圍十分廣泛,涵蓋二十多個行業,其中以金融(銀行、保險與證券等)、紡織(棉紡、毛紡織、人造纖維、成衣等)、石油化學、塑膠、樹脂、電子電器、電信、通訊 、進出口貿易、商業百貨、保安、建築、旅遊等為主。

 

    2009年新光集團有分、子企業118家。 含8家上市公司及25家主幹公司,資產總額超過12,000億元新臺幣,員工人數近10萬人。

 

    展望未來,新光集團持續以“立足臺灣、放眼天下”自許,以“服務人群、造福社會”為職志,堅持“以客為尊,服務至上”的理念,認真打造服務最好、品質最佳、績效卓著的國際化企業,成為客戶心目中最值得信賴的企業集團,為國人創造美麗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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